互联网经济就是满足人们各种需求,不仅是物质的还有精神的。从网约车、网购(购物、购机票火车票、购旅游)等等,都是寻找到客户的一种需求,从而衍生出一种新的互联网经济模式。互联网经济,是从开发需求侧开始的。阿里巴巴如此,滴滴打车也概莫能外。
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一定是会互联网化的。因为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历程一再印证,尽管中国的互联网发展晚于欧美,但是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却一点也不输他们,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经赶超了他们。中国企业的发展需求决定了他们需要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法律服务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而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这一目标的,一定是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模式。那么自然,遵循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规律,拓展需求侧,是促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发展的必经之路。
日前,陕西省律协邀请点击律(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钟康、知果果创始人刘思思为其数百名律师培训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新思维、新理念。点击律CEO钟康在培训中从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模式并结合中国法律服务的现状提出,法律服务的互联网+目前要做的是开发需求侧。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新收案件数字为1800万件,同比增幅是2014年的3倍多,也是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也就是说,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因为立案程序的简化,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在法院剧增的新收案件中,有律师代理的案件仅占全部案件的30%。最高原院公布的相关数字印证了钟康博士的观点。
律师是一个具有社会担当的职业,承载着促进中国法治化进程的重要责任。但是律师对社会进步的促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社会的经济发展中所占分量。美国15万亿GDP里有1万亿是律师业贡献的,占比超过6%。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大概10万亿美元,律师业收入是60亿美元,占比是万分之六,只是美国的1%。马克思恩格斯曾经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中国的互联网+法律服务还有很大的市场可以开拓。
虽然我国现在的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家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是对于律师业而言,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拓展需求侧是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