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担保”的那些事儿

 

担保法可以保障债权的实现,是市场经济得以稳定发展的保证。

我们在生活中,只要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免要参与“担保”。那么了解担保法的一些基本规定,才能学会做“保人”。

法规铭记于心,遇事才会不慌。

担保有风险,熟悉法规

一、签订有效保证合同

想为他人债务做担保,口头担保是无法律效力的,必须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担保的范围等内容。

 

二、如何选择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除开法律另有规定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统一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不仅仅涉及本金

许多“保人”误以为自己只是对他人的本金做担保,其实不然。担保法有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需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合同没有就担保范围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需要承担全部债务责任。

 

四、债务转让或者合同变更,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如果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同意,则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这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同样的,合同内容变更也需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可以依法不承担责任。但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人可能会成为冤大头

生活中还会有担保人合法权益遭恶意损害的事实,例如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金,或者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违背保证人的真实意思等。所以法律为了保护担保人,对上述情形作出了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