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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让创新得以前行

 

社会进步在于创新。

创新需要法律支持与保护。

创新发展,知产保护势在必行。

北京市德鸿(临沂)律师事务所颜廷婷律师告诉记者,创新企业是以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为特征的企业,其竞争力来自创新。而创新企业的这些先进性成果极易被窃取、被盗用,对企业造成危害。

因此,在鼓励企业创新的同时,保护创新企业,保护企业创新的成果,势在必行。只有保护好企业的创新成果,才能形成良性循环,社会才能规范、合理、进步。

保护创新企业

近期,记者遇到的一起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某企业家苦心钻研、以新型材料轧制矿山通风管道,该产品造价低,轻便耐用,便于安装,一改过去铁皮管道的成本高。不方便等问题。这种新型材料管道非常适合中小型矿山矿道通风使用。该企业家投资建厂,多年来销路甚广,企业效益攀升。由于疏忽知产保护,在研制成功时虽申请了发明专利,获得了发明专利号,但此后几年中由于保护意识淡漠,其产品陆续被他人仿冒生产,且逐步占领市场。侵权企业把产品价格始终定在低于该企业定价的5%左右,使得企业现在居然面临生存问题。至此,该企业老板方才初醒,后悔当初知产保护意识不强,让别人钻了空子,使得企业难以起死回生。

教训是惨痛的。创新企业在创新发展中,如果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小则丧失利益,大则被市场的风浪打翻,回天无力。

市场经济中,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

打击盗版山寨,保护创新

近期,由“点击律”策划的全国范围内月饼包装著作权侵权的维权活动,为这些包装设计创新企业保驾护航,打击盗版,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效果。

颜廷婷律师介绍说,进行月饼包装维权的无锡东大和温州唯博公司还是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但是大多数企业普遍保护意识不强,有些甚至认为侵权是普遍常态。所以提高企业的知产保护意识任重而道远。

创新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要及时申报知识产权,获得国家认证、许可,给创新成果贴上法律保护的标签;其次要逐年年检、年审,或交纳年费,切不可图小便宜,因不交纳费用而是丧失权力;再其次,注意自行维权,对于侵权企业绝不心慈手软,以法律手段打击侵权,确保自己利益不受损害。为此,她建议创新企业设立自己的专人或专门机构,专门承担企业的知产保护工作。

月饼包装著作权维权活动,仅仅是一个开始。但这此维权,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势必对那些侵权企业敲响警钟,也将增强更多企业的知产保护意识。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生命力,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企业的保护伞。只有在这把大伞下,企业才可能得以良性发展。